福州加大引進教育人才 對優秀教育人才給予配套補助
2019-11-29 10:13:23 來源:教育局福州市政府網站發布《福州市引進中小學優秀青年教育人才辦法補充規定》政策解讀,今年11月11日,福州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三部門再次聯合發布《福州市引進中小學優秀青年教育人才辦法補充規定》,在原有政策基礎上提高了獎勵金,擴大補助范圍,創新職稱評聘方法,對優秀青年教育人才來榕任教,分別給予相應人才配套補助。
《補充規定》創新“引進博士”職稱評聘辦法,加大引進優秀青年教育人才相關補助的力度,六年服務期內(含試用期一年)對引進的5類人才予以發放相應人才配套補助;增加其他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的獎勵待遇;停止執行原對碩士及以上研究生、教育部直屬重點師范大學應屆普通全日制本科公費師范生每人一次性發給3000元安家補助的政策等。
原文如下:
《福州市引進中小學優秀青年教育人才辦法補充規定》政策解讀
為吸引優秀青年人才來榕任教,福州市曾于2018年3月發布《福州市引進中小學優秀青年教育人才辦法》,對符合規定條件的五類優秀青年教育人才來榕任教予以發放獎勵金。為進一步加大優秀教育人才的引進力度,今年11月11日,福州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三部門再次聯合發布《福州市引進中小學優秀青年教育人才辦法補充規定》(以下簡稱《補充規定》),在原有政策基礎上提高了獎勵金,擴大補助范圍,創新職稱評聘方法,對優秀青年教育人才來榕任教,分別給予相應人才配套補助。政策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根據市委王寧書記提出的“創新政策、精準引才、補好短板”指示精神以及對教育系統引進優秀博士人才的具體要求,市教育局牽頭與人社局、財政局等部門充分溝通,并報請省教育廳、人社廳支持,對去年出臺的引進優秀青年教育人才辦法進行補充完善,進一步提高引進人才的獎勵標準,大力招聘優秀青年教育人才到我市任教。在此背景下,經市政府批準,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三家聯合出臺了《補充規定》。
二、主要內容
?。ㄒ唬﹦撔隆耙M博士”職稱評聘辦法
對引進的屬榕教綜〔2018〕46號規定的第3類優秀青年教育人才(含2019年以前引進的此類人才),在職稱評聘上開設“綠色通道”,不受學校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限制,試用期滿經學??己撕细竦?,可確認并聘任為一級教師;在一級教師崗位工作滿兩年,且每年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及以上的,參加福州市教育局組織的高級教師職稱業務能力考核合格后,可確認并聘任為高級教師。
?。ǘ┘哟笠M優秀青年教育人才相關補助的力度
1.六年服務期內(含試用期一年)對引進的5類人才予以發放相應人才配套補助。
2.增加境外著名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國家級研究機構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的獎勵待遇。
3.增加其他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的獎勵待遇。
4.增加國家“雙一流(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境外著名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國家級研究機構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的獎勵待遇。
5.停止執行原對碩士及以上研究生、教育部直屬重點師范大學應屆普通全日制本科公費師范生每人一次性發給3000元安家補助的政策。
6.進一步明確榕教綜〔2018〕46號及本補充規定的適用學校范圍。
7.對榕教綜〔2018〕46號文件中的部分優秀青年人才的界定予以進一步明確。